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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客(货)运附加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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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昆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德政办发〔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06
【实施日期】 2006-0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客(货)运附加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 为了确保2006年度全州非营运机动车辆客(货)运附加费停征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营运机动车辆客(货)运附加费的应收尽收。现将营运车辆客(货)运附加费征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州征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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