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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米沙子等6乡镇土地规划管理上划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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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06
【实施日期】 2006-0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米沙子等6乡镇土地规划管理上划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批准,德惠市米沙子镇、万宝镇所辖行政区域划归长春市宽城区管辖;九台市卡伦湖镇、东湖镇所辖行政区域划归长春市二道区管辖;九台市的龙嘉镇所辖行政区域划归长春市二道区管辖;农安县合隆镇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宽城区管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米沙子镇等6个镇(以下简称6乡镇)调整到城区后,除土地、规划管理上划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外,原党政领导关系、人大政协组织关系、公检法系统管理体制及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不变,委托原县(市)委、县(市)政府继续管理。现将6乡镇土地、规划管理上划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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