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6]1号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人民政府2006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为保证立法质量,确保立法计划的贯彻落实,做好2006年度的立法工作,省政府就该计划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一、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部门要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为全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全民创业,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维护市场公平的竞争秩序,减少企业和百姓的负担,防治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立法项目作为立法重点。同时,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 二、要认真执行《立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