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江西省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6年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