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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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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鞍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鞍政办发〔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06
【实施日期】 2006-0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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