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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06
【实施日期】 2006-0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壁市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鹤壁市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办法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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