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国土局等单位制定的《合肥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一月六日
合肥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皖政(2005)9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全面整顿,严格规范,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建立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环境污染少的矿产资源开发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依法行政,并运用经济手段,全面开展以整治露天建筑用石料、砖瓦用粘土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使无证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