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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供销总社关于深化鞍山市基层供销社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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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鞍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鞍政办发〔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06
【实施日期】 2006-0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供销总社关于深化鞍山市基层供销社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供销总社《关于深化鞍山市基层供销社改革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一月六日

 

 关于深化鞍山市基层供销社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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