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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06
【实施日期】 2006-0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


各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技发厅(2005)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高校产业规范化的建设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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