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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安全工作检查的情况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并卫办发[2006]第11号
【发布日期】 2006-01-06
【实施日期】 2006-0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安全工作检查的情况通报
并卫办发[2006]第11号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汲取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12.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卫生局16日安全紧急会议安排,我们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于2005年12月21日至23日联合消防部门,依据《太原市卫生局安全考核细则》,采取听汇报、安全知识考核、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法,对各单位的医疗、食品卫生、消防、交通安全和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主要特点
  从此次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认真贯彻卫生局安全紧急会议精神,对安全预防工作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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