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胜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武胜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一月六日 武胜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总 则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安全事故的危害,全面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武胜食品和医药产业的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三、工作原则 按照“全县统一领导、乡镇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法处置,科学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对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四、适用范围 在武胜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在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因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县应急处理指挥部 (一)成立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建议或安全事故处理的需要,成立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总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兼任,副总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组成 县食品药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由县委宣传部、县政法委、县监察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粮食局、县畜牧食品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等组成,组织机构图见图1。(图略) (三) 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新闻信息; 4、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四)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 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及对外口径,组织、协调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县政法委: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推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县监察局 负责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投资保障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项目的立项与管理,参与事故后的有关恢复工作; 县经贸局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参与生猪屠宰加工环节和流通领域中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教育局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卫生室、学生在校营养餐、就医造成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县公安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维持事故应急响应状态下的治安秩序,负责调查处理食物投毒事件; 县财政局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县农业局 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卫生局 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工商局 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质监局 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县粮食局 负责组织对粮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粮油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 负责组织对畜禽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畜禽防疫、检疫工作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水利局 负责组织对水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交通局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急救药品等物资的及时运送和做好事发地的交通管理工作。 (五)办公室 1、组织 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相关部门抽调。 2、职责 (1)贯彻落实县食品药品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政府、县食品药品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各乡镇、各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成立、组成和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按事故级别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是:综合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处置准备及实施情况;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问题;负责县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专家咨询委员会 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