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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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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自府发〔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06
【实施日期】 2006-0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
 
自府发〔200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5)3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5)113号)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2005年3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深入彻底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全面推进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的通知》(自委办(2005)21号,以下简称21号文件),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各项整顿工作正顺利推进,但工作中也反映出个别区县重视程度不够、部门协作不力和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对全市整顿规范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到县,综合协调,突出重点,依法整顿,重在规划”的原则,提高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增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抓住有利时机,攻坚破难,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的深层次问题。同时,要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乘势而上,在更广的领域全面深入开展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坚决破除非法利益格局,彻底纠正各类涉矿违法行为,加强矿政管理,推进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为实现资源集约利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㈠彻底整顿、不留后患。通过整顿,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清理、彻底查处和坚决纠正。
  ㈡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
  ㈢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的机制全面建立,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有偿出让和矿权有偿使用的有关规定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㈣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加强,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业秩序。
  三、主要任务
  各区、县政府要以清理和查处存在的问题为着力点,以建立统一规范的矿业权市场、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保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彻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市场化配置、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重点,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进行全面整顿。整顿和规范的重点是:荣县、富顺县的煤矿和河道内砂砾石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的河道内砂砾石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区、县建材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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