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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09
【实施日期】 2006-0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的通知
粤府办[2006]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公安厅反映。

2006年1月9日

 

广东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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