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全市春运工作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函〔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1-09
【实施日期】
2006-0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全市春运工作的通知
(遂府函〔200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2006年春运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共计40天。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旅行需要,保证重点物资运输,现就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