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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为市区人民办10件实事事项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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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扬府发〔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1-09
【实施日期】
2006-0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委、办、局(公司),有关单位:
2006年为市区人民办10件实事事项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狠抓督查落实,确保把实事办好办实。
二OO六年一月九日
市政府2006年为市区人民办10件实事事项
一、净(新)增就业1.8万人;推荐就业1.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0.1万人);培训市区下岗失业人员1.5万人。(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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