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扬州市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为市区人民办10件实事事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扬府发〔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1-09
【实施日期】 2006-0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委、办、局(公司),有关单位:
  2006年为市区人民办10件实事事项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狠抓督查落实,确保把实事办好办实。
二OO六年一月九日
市政府2006年为市区人民办10件实事事项
  一、净(新)增就业1.8万人;推荐就业1.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0.1万人);培训市区下岗失业人员1.5万人。(劳动保障局)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