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济源市人民政府2006年环保综合整治工作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济政〔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10
【实施日期】 2006-0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源市人民政府2006年环保综合整治工作意见
济政〔200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定环保责任目标和全省环保综合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监管重点排污企业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污者严肃查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或生产线。全面清理整顿违法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确保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37天以上,蟒河出境水质COD浓度控制在60mg/L以内、氨氮浓度控制在15mg/L以内,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具体任务
  今年环保综合整治的任务是,一个流域一条线,六项工作重点。
  (一)“一个流域”,即蟒沁河流域环保综合整治。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综合整治,使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大气污染治理。通过关闭和治理污染企业,削减工业粉尘排放5000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5000吨。
  (1)二氧化硫治理
  监管豫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