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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消防工作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10
【实施日期】 2006-0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消防工作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5年,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努力,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消防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授予新津县永商镇人民政府等10个单位“成都市2005年度消防工作红旗单位”称号,授予龙泉驿区洛带镇人民政府等94个单位“成都市2005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张敏等112名同志“成都市2005年度消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消防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一月十日
  附件:
 
成都市2005年度消防工作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一、成都市2005年度消防工作红旗单位(10个)
 新津县永商镇人民政府
 武侯区跳伞塔街道办事处
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
 锦江区合江亭派出所
 新都区文物管理所
 四川师范大学
 成都外国语学校
 锦江宾馆
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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