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沈政发(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10
【实施日期】 2006-01-10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沈政发[2006]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在沈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5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1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5)3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度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安置对象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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