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县煤矿开展文明矿井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翼政发〔2006〕2号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委、办、局、中心公司: 根据市政府开展文明矿井建设年活动安排,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改善煤矿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塑造良好的现代煤矿企业形象,实现我县煤炭工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实施文明矿井建设工程,将2006年确定为文明矿井建设年。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生命工程意识、创新意识和依法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法律意识,以国务院446号令为依据,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通过文明矿井、标准化矿井和现代化矿井建设,关小建大,淘汰落后,加快我县“精高煤电”建设步伐,真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煤矿整体水平,确保煤矿职工根本利益,实现我县煤炭工业新的跨越。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文明矿井建设活动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的,县政府成立文明矿井建设活动领导组。 组 长:郑建文(县 长) 副组长:杨忠华(县政府副县长) 刘双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蔡增权(县煤炭局局长) 吉绍文(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杨临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参俊(县环保局局长) 李兴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殿普(县总工会主席) 畅文红(县供电支公司副经理) 邓 军(县工商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