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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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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绵府办发[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1-10
【实施日期】 2006-0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绵府办发[2006]5号)


各区市县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的意见》(川委办[2005]32号)文件和2005年12月14日全国、全省、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公议精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公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办事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推行办事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增强从源头上加大反腐败力度,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切实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质量。
  (二)基本原则。推行办事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办事过程和结果公正公平,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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