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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处置抵债资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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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办发[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1-11
【实施日期】 2006-0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处置抵债资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金融部门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的杠杆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03)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湖北省信用环境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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