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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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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11
【实施日期】 2006-0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省劳动力调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4)72号)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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