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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电[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11
【实施日期】 2006-0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淄政办发电[200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安排,2006年春运工作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做好春节运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今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工作目标是:安全正点,快捷有序,服务提高,旅客满意。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这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分析新形势,制定新措施,努力做好今年的春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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