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纠正违规使用教育资金行为和改进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6〕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关于纠正违规使用教育资金行为和改进管理工作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关于纠正违规使用教育资金行为和改进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省审计厅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省解决农村义务教育负债专项资金、2002至2004年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和66所城市公办中小学校捐资助学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部分地方偿还农村义务教育负债工作进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效果不佳;有些地区教育资金管理不严,使用不符合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资金管理,整改存在的问题,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预防类似情况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