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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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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1-11
【实施日期】 2006-0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府〔2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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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2004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苏州生态市建设的若干意见》。2005年,《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作出了“关于批准《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的决议”。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了《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05年~2007年)》,并经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05年~2007年)》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05年~2007年)
  

 

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苏州生态市建设的若干意见》(苏发(2004)30号)和《关于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发(2004)29号)要求,为全面实施《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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