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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报 2006 年工作目标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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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蚌政办〔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1-11
【实施日期】
2006-0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报 2006 年工作目标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督查规范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蚌政(2003) 59 号)有关规定,为做好 2006 年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编报工作目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目标,把政府年度工作总目标细化实化,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全面完成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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