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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委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先行区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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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11
【实施日期】 2006-0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农委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先行区建设的意见
沪农委[2006]1号


 
各区(县)农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更好地整合资源,集聚优势,创新机制,以在郊区开展现代农业先行区建设为抓手,加快本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现代农业先行区建设,是建设上海社会主义新郊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郊区在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但也面临生产水平不高、综合生产能力不强、产品优势不明显等问题,与国际大都市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推进现代农业先行区建设,对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创新农业经营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展示都市农业形象,带动农民增收和农业整体水平的提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特就推进现代农业先行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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