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新乐市人民政府印发《新乐市春节前对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  
【发文字号】 新政〔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1-11
【实施日期】 2006-0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乐市人民政府印发《新乐市春节前对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  新春佳节将至,在年前节后这一时期,商贸流通繁荣,人员流动性较大,群众性文体活动较多,是各种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烟花爆竹等13个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制定了《新乐市春节前对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乐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一月十一日

 
新乐市春节前对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 新春佳节将至。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13个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监督检查活动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增强守土一方、平安一方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生猪定点屠宰、胶合板、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民用燃气、采砂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和特种设备安全、用电安全、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学校安全等13个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市春节前后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监督检查时间:2006年1月11日--1月23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