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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2006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11
【实施日期】 2006-0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2006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精神,现就2006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日期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科目。
  考试日期定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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