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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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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字〔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11
【实施日期】 2006-0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济政办字〔200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春运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为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安全、顺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任务完成。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市200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认真地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给予必要安排和支持。铁路、交通、民航、城市公交、安监等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春运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春运组织工作,确保春运任务的完成。
  二、科学安排运力,努力满足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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