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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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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绵府发[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12
【实施日期】 2006-0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绵府发[2006]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005年,在市委的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对做好我市2006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2006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安全产生工作,以隐患排查和整治为切入点,立足降低和防范事故,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和政府的监管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不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二)重大事故发生数低于前三年平均为数;
  (三)各类死亡人数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三、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政治工作。坚持把矿山、水陆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石油天然气管线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以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的,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
  (二)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有关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要求,今年要开展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逐步建立市级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平台,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全面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的主体责任,安监部门及有关部门要监督并指导企业建立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监控责任和监控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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