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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1-12
【实施日期】 2006-0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6〕3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安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的要求,认真做好立法项目的起草、论证、协调等相关工作,确保2006年立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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