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有关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的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不仅保存了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保留了极其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奥运会将在北京举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利用这一契机充分展示北京丰富的文化底蕴和文化传统,是办好“人文奥运”,提高北京国际地位的必然要求。 本市一直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多样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加强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刻不容缓。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切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