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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加快“十一五”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1-12
【实施日期】 2006-0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加快“十一五”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气象局《关于加快“十一五”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人工影响天气是防灾减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防御冰雹、干旱灾害的有效措施,也是有效缓解我省水资源短缺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对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地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紧紧围绕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加快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系统和陕南、关中、渭北、陕北等四大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建设,促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健康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建设西部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加快“十一五”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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