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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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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传〔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1-12
【实施日期】 2006-0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 2006年春节运输工作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为期40天。为了做好今年我市春运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证重点物资运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完成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春节运输工作领导小组,由陈铭玉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经贸委、交通局、公安局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建设局、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旅游局、口岸与海防办、海事局、安全生产监管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公路局、港务局、道路运输管理处、汽运集团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经贸委,具体负责全市春运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本地区春运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有关措施,认真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五个不发生”的总体目标,即:保证运力充足,不发生旅客滞留、积压和严重超载现象;保证安全,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特大恶性事件;优质服务,不发生旅客投诉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保持秩序,不发生无照无证经营和无序竞争现象;文明执法,不发生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现象。
  二、科学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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