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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小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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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1-12
【实施日期】 2006-0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小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规定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南市小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一月十二日

淮南市小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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