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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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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深府办〔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1-12
【实施日期】 2006-0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深府办〔2006〕8号

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条禁令》、《深圳市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简称“1+6”)已于2005年12月6日以深府(2005)201号文印发各单位。“1+6”文件的出台,是市政府加强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强化责任目标管理,推进行政执行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是落实“1+6”文件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扎实地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现就落实“1+6”文件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单位要采用多种方式,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做到“1+6”文件人手一册,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领会文件精神,熟悉文件内容,特别是与自己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要熟练掌握。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将于2006年3月底前对全市各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文件的情况组织一次全面的考试。
  二、及时落实文件明确的各项要求和措施。为保证文件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能够落实到位,遵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1+6”文件确定的任务进行了分解,制定了《深圳市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责任制一览表》,明确了办理时限和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对各自的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保证所列工作任务能够按时保质完成。2006年3月底前,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的进展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厅,同时抄送市监察局。
  三、严格执行文件的各项规定。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和《深圳市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的贯彻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格按章办事,依照规定及时作出处理。监察部门要加强监察,从严执纪,确保“1+6”文件得到有效落实。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要对各单位执行“1+6”文件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深圳市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责任制一览表》所列的工作任务要逐条跟踪检查,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2006年6月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将对各区、政府各部门落实“1+6”文件任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新闻媒体要进行舆论监督,同时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与监督。

 

2006年1月12日

  附:

深圳市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责任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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