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家禽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嘉政办发[200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禽流感防控工作,努力减轻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我市家禽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5)110号)精神,按照企业和农户生产自救与国家适当扶持相结合、制订应急扶持措施与建立稳定发展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经市政府研究,对家禽产业的健康发展采取如下扶持政策,请认真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