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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监局制定的吉林省质量兴省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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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1-12
【实施日期】 2006-0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监局制定的吉林省质量兴省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6]3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质监局制定的《吉林省质量兴省活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吉林省质量兴省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进一步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加快发展壮大名牌产品,不断提高全省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推动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以《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名牌战略实施为先导,以提高质量和增加效益为出发点,以标准化、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为支撑,探索建立科学的质量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推进质量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工业产品和农产品整体质量水平,促进全省经济快速发展。
  活动目标:通过开展质量兴省活动,力争到2010年全省巩固和发展30个中国名牌产品、400个吉林省名牌产品、40个国家免检产品和25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上述4类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实现2000亿元、出口额达到15亿美元,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争创10个全国质量兴市活动先进市(县),争创40户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吉林省质量管理奖企业,国家和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85%左右,质量损失率控制在0.15%以内,5年累计减少质量损失40亿元,工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建设国家和省级农业、牧业和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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