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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加强贵州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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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1-13
【实施日期】 2006-0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加强贵州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加强贵州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贵州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日益发展,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共同发展的良性格局,金融体系初步建立;以银行等级咨询系统,工商、税务信息数据等系统为基础的征信基础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建成了以大额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汇兑系统为基础的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会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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