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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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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办字〔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1-13
【实施日期】 2006-0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证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一把手,是本地区、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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