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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消防发展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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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州政办发〔2006〕172号
【发布日期】 2006-01-13
【实施日期】 2006-0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消防发展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州消防工作实际,州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甘南州消防工作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 O六年十月十三日

甘南州消防发展五年规划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省政府2006年第8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十一五”期间我州消防事业发展,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消防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改革创新、科技进步和依法管理为动力,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全州城乡防御火灾和其它各种灾害事故的整体实力,为维护我州的社会稳定和创建“和谐甘南”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发展目标
  通过五年时间努力,建立全州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高,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增强,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消防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以及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二)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到2010年,全州所有城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市政消火栓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最低标准。
  (三)加快城市消防队站及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到2010年,州政府所在地合作市完成特勤队建设,没有消防队的县完成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任务,公安消防队站基本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消防车等执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以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达标率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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