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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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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绍市国税所[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1-13
【实施日期】 2006-0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绍市国税所[2006]14号)
 
 
市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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