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春节市场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唐政办函〔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1-13
【实施日期】 2006-0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春节市场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唐政办函〔200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0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证全市人民欢度春节,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现将进一步做好春节市场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节日市场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
  春节是人民群众举家团聚的喜庆日子,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确保春节市场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节日喜庆氛围和社会稳定,国务院、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唐山”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把做好春节市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