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连政发[200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自国务院《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提高职工居住水平,促进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拉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