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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划拨土地房屋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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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国土房地市〔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1-13
【实施日期】 2006-0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划拨土地房屋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通知
津国土房地市〔2006〕41号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为规范房地统一登记发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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