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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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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府电〔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01-13
【实施日期】 2006-0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6)1号)精神,2006年春运从1月14日至2月22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做好2006年我州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的道路、水路运输安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春节出行需要,保证春运旅客和重点物资运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好春运工作,不仅是人民群众的愿望,更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原则,扎实认真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为加强2006年全州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文山州春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荣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钱  磊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侯  强 州政协副主席、州交通局局长
  成  员:刘卓武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光海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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