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办发〔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1-13
【实施日期】
2006-0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进一步提升教育亮点、打造教育品牌、促进教育均衡持续发展的要求,解决当前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教育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对做好2006年师范类毕业生选聘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