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0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九江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已经2005年11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一月十三日
九江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和工程质量,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和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