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丝绸之路边疆文化长廊2005至2010年建设规划》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丝绸之路边疆文化长廊2005至2010年建设规划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丝绸之路边境文化长廊”建设规划(1994—2004)》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丝绸之路边境文化长廊”(县、市、区)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自治州于1994年正式启动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这项兴边福民的社会文化建设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了我州文化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县以下农村三级文化网络的建设。目前,我州已经初步形成以州府所在地—博乐市为依托,以边境线和铁路、公路线为纽带,以开放口岸和中心集镇为重点向乡镇、农牧团场辐射,文化设施初步配套,文艺活动日益丰富,民族文化特色浓郁,社会效益不断提高的“廊”形边疆文化带,为自治州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自治州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的发展还不平衡,主要是:自治州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任务还未完成,特别是在边远山区、贫困乡村还存在空白点,全州还有个别文化馆未达标定级,阿拉山口口岸还没有文化馆、图书馆,部分乡镇(街道)无文化站,20多个村(队)无文化室;文化事业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还不够协调,有些单位的公益文化设施简陋、不完善,与人民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仍较突出;由于投入不足,一些公益文化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费不能保证;基层人员队伍素质较低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我州边疆文化长廊工程的发展。 为全面提高我州文化建设水平,继续有计划、有组织地搞好自治州丝绸之路边疆文化长廊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丝绸之路边疆文化长廊2005至2010年建设规划等文化建设相关文件的通知》(新政办发(2005)113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丝绸之路边疆文化长廊2005至2010年建设规划》。 一、指导方针 2005年至2010年,我州丝绸之路边疆文化长廊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文化兴边战略、创建和谐社会、维护文化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总体发展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和中央关于新疆长期发展和稳定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实施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以构建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中心,以广大农牧区和城市社区为重点,以各有关部门联手共建为主要形式,以“长廊”工程为龙头带动各项文化建设工程有机结合、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基本文化阵地、基本文化队伍、基本文化活动内容、基本文化活动方式的“四基”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发展和繁荣具有时代特征和博州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进一步丰富自治州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促进我州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为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实现自治州的长期发展和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二、建设范围 2005年至2010年,自治州丝绸之路边疆文化长廊工程的建设范围由原来沿精河县托托乡—精河县城—大河沿子镇—赛里木湖和艾比湖—阿拉山口口岸—乌图布拉格镇—博乐市—小 |